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6 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本标准由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结合试验室建设管理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 10 个部分9 个附录表,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母体试验室管理、建设单位试验管理、监理单位试验管理、施工单位试验管理、试验检测程序管理、试验室检测记录、报告标准化管理、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规范性引用文件、条文说明。
本规程由云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标准的解释。本规程在实施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不完善之处,请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南路262 号云路中心F 座11 层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勘察设计研究中心科技信息部,邮编:650041,E-mail:kjb14@126.com)。
1.0.3 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类型和工作内容设置,通过硬件建设标准化、检测工作规范化、质量管理精细化、数据报告信息化等活动,满足工程质量控制要求,实现工地试验室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要求。
1.0.4 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管理除应满足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指导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主办单位
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联系电话
电话:0871-6432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