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2月1日联合发布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结合云南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形势,为切实做好云南省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规范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口径,明确计分细则,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了本标准的编写工作。
经过认真调研北京、重庆、江苏、海南等地的标准,广泛征求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施工生产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单位的意见,开展专项研究,编制完成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装配率计算;5.评价等级划分。本标准针对各部分内容还编写了条文说明。
本标准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云南省设计院集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拥金路1号,邮编:650228)。
指导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主办单位
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联系电话
电话:0871-6432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