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92-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2、5.2.3、5.3.2、5.3.3、5.4.2、5.4.3、5.5.2、5.5.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2月3日
指导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主办单位
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联系电话
电话:0871-6432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