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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和《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印刷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31 00:00:00     阅读数:667   

建标[1996]626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科教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统一工程建设标准编写和出版印刷的要求,提高工程建设标准质量,我部组织制定了《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和《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印刷规定》(详见附件一、二),自199711日起执行。

199711日前已经召开审查会议的标准,仍按原标准的编写和出版印刷要求执行。

 

―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可下载文件: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和《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印刷规定》的通知.doc

指导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主办单位

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联系电话

电话:0871-6432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