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 )的规定,我厅于2013年4月至5月上旬开展了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部分造价工程师注册不合格,现将整改上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不合格人员名单
2013年,云南省共计70名造价工程师注册不合格。(详见下表)
和素芳 |
黄永志 |
李本金 |
杨菊香 |
木丽珍 |
段孝云 |
徐文彬 |
饶翠宏 |
孙树林 |
魏志坚 |
黄昊 |
李永明 |
成应华 |
曾琼元 |
黄怀英 |
周亚京 |
崔洁 |
堵澍 |
莫金想 |
王松锐 |
杨连骅 |
郑昆 |
可立盛 |
郭秀莲 |
陶泓宁 |
施继雄 |
徐兴丽 |
吕艳 |
郭花 |
尹明春 |
孟萍 |
董相宏 |
孙绮瑞 |
闻巧芬 |
周斌华 |
李永堂 |
和承锦 |
刘海英 |
玉应罕 |
王强 |
周洪 |
李娜 |
任陆明 |
寸学燕 |
吴光洲 |
刘莉娇 |
杨晓银 |
陈蓉 |
韩军 |
庞玉有 |
王锋宪 |
程磊 |
范钰 |
李炜煜 |
杨松山 |
何红 |
许海晖 |
廖友强 |
万春燕 |
成云 |
韩团齐 |
李晓艳 |
何臻 |
李红锦 |
杨克伟 |
王娟娟 |
汪朝明 |
李碧娟 |
卢中华 |
邵章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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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改上报要求
(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造价工程师必须注册合格并取得注册证书后才能执业,为避免注册不合格而影响个人开展相关工作,上述不合格人员应高度重视注册工作,认真核对注册信息,严格按照整改上报的时限及网络系统打回原因补充或改正上报材料(注:只需重新上报网络资料,书面资料不用提交)。
(二)注册不合格原因主要有:
1.相关扫描件未上报或不清晰无法辨认;
2.考试合格证上传错误;(应上传执业资格证书);
3.劳动合同无签订时限页;
4.填写的专业年限与工作经历不符;
5.2012年以前通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未上报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扫描件,填写姓名及有效证件号后进入继续教育栏目查询并下载继续教育培训证明。关于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的相关问题可联系:种旭,电话:0871-64171972;
(三)本次注册只针对上述不合格人员整改上报,需新申报注册人员延至下一年度办理。其余注册人员的合格情况可
(四)办理时限:2013年7月1日至7月5日;
联系人:胡鹏 电话:0871-64320642;
单位名称: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119室;
单位地址: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2日
指导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主办单位
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联系电话
电话:0871-6432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