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经营行为,排查、清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决定在全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中开展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1年以来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接的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工程项目的咨询业务。
二、清理内容
1.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者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他企业的资质及名义投标或承接咨询业务。
2.通过出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他方式,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承接咨询业务。
三、工作要求
1.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本次清理工作。厅标准定额处将对检查发现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限制市场准入、降低或取消从业资质、吊销执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对主动查找、纠正问题的,可视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理;对顶风违规、边清边犯的,长期挂靠借用、违规出租资质的,特别是涉及金额大、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加大处罚力度,直至清出工程建设市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厅标准定额处将本次清理工作中发现的企业或个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列为不良行为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2.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做好自检自查工作。按照本通知附件要求,如实填写,并于2012年7月10日前报厅标准定额处119室。
联系人:胡鹏 联系电话:0871-4320642。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12年 月 日
2011年以来承揽的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 | |||||||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投资额(万元) |
项目总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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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中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项目 | |||||||
项目名称、违规情况说明: | |||||||
在执业中发现其他企业存在存在挂靠资质投标或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情况:(如有,填写项目名称,企业名称) |
注:表格的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没有的,填写“无”。
指导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主办单位
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联系电话
电话:0871-6432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