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服务全国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程,满足工程计价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号为 TY01-41-2018),现印发给你们,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