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26号
现批准《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33-2009,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7、5.2.10、6.1.12、7.3.1、7.3.5、7.3.7、8.6.2、9.2.4、9.4.3、9.4.5、9.5.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00九年十一月九日
指导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主办单位
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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