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厅、局,各州、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09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现将申报2009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我省经济和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满足我省各行业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以能体现工程建设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及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和新技术、新工艺运用方面,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项目为重点。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按《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的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三、请项目申报单位将《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件于2009年2月31日前报我厅标准定额处。
四、标准编制经费以编制单位自筹为主,我厅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项目给予一定补助。
联系人:郭虹燕 、陈鉴
电话:0871-4140631、0871-4142938
传真:0871-4166245
电子信箱:ghy@ynjst.gov.cn
云南省建设厅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指导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主办单位
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联系电话
电话:0871-64320643